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解疑
高企補貼政策!2023年迎江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及申報時間流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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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迎江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以下獎補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年政策為準!
支持科技型企業培育。對當年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次性獎勵0.5萬元,對當年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含從市外整體引進到本區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由區科技局頭,按年兌現)
二、2023年迎江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一)預審申報
1.材料報送:預審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副本)。一份報送至市科技局(注意:要求在“主要情況表”上由所在地科技主管簽字并加蓋公章);一份報送至市稅務局(注意:要求另附一份“主要情況表”,由所在地稅務局稅政(法規)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高企申報預審材料按附件1申報材料清單順序膠裝并標注頁碼,書脊上注明企業名稱。
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應會同所在地財政、稅務部門認真做好轄區內申報企業的審核推薦工作,連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匯總表(附件4)蓋章后一并報送市政務中心綜合窗口。
原則上按企業稅源所在地組織推薦申報。異地申報,請相關科技主管部門自行協商。
2.截止時間:
第一批,2023年4月30日
第二批,2023年6月25日
第三批,2023年8月25日
各地科技主管部門自行確定本區域申報截止時間,并通知轄區內企業。
(二)正式申報
1.材料報送:待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聯合審查結束后,進行意見反饋,各申報企業按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后提交網申材料。
2.截止時間(國網系統):
第一批,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2023年7月15日
第三批,2023年9月15日
三、2023年迎江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要求
(一)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企有效期;且須詳述與企業研發活動、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在高企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權屬變更。
(三)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最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予以說明。
(四)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定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
(五)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須對照《認定辦法》中高企認定的8項條件,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企業在國網的申報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一致,系統內上傳的所有證明材料須采用PDF格式;認定申請書須通過國網打印,且要保持條形碼完整;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或符合邏輯關系,否則相關數據將不予采信;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企業報送的紙質材料須標注頁碼,書脊處須注明企業名稱、申報年度、所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