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解疑
蕪湖市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詳細時間及各區認定高企獎勵補貼
小編整理了蕪湖市鳩江區、鏡湖區、弋江區、三山區、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無為縣等區縣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相關內容,想要申報的朋友們一定不要錯過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申報的,可以直接致電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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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蕪湖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組織。由各市集中審核和推薦,省認定辦按程序組織評審和報送備案。
第一批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9月15日。
二、蕪湖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
以下獎補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年政策為準!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支持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打造具有蕪湖特色的創新型企業集群。在省獎勵的基礎上,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高企認定獎勵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入庫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企業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上,按市稅務部門認定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對列入市“瞪羚”培育企業,按市稅務部門認定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
政策來源:蕪湖市扶持產業發展政策(2020-2021年)
(一)三山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助
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省高企培育企業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上,給予上一年度研發費用10%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對市相關部門推薦申報高企的企業,給予每家3萬元一次性申報補助。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企在省獎勵基礎上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開展“瞪羚”企業培育工作,對市“瞪羚”培育企業按研發投入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加大對規模以下高企“升規”、規模以上企業“升高”的政策支持,對高企首次“升規”和規上企業首次“升高” ,在高企獎勵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給予新增研發投入10%補助。落實《蕪湖市關于引導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的實施意見》規定,對全市“研發雙50強”企業予以獎補。建立健全三山經濟開發區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在國家、省、市科技政策獎勵基礎上額外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對當年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進入市瞪羚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高企培育備案成功的企業給予0.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入庫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0.5萬元獎勵。對中介服務機構代理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當年通過認定的本區企業總數達30家的給予10萬元獎勵,達20家的給予5萬元獎勵,達10家的給予2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產品,每件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弋江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助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支持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打造具有高新區特色的產業戰略聯盟。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圍繞產業發展,對新成立的安徽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試點)聯盟的牽頭單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南陵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助
1、對首次認定的高企或連續3次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根據認定指標得分情況,省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市相關部門推薦申報高企的企業,給予每家3萬元一次性申報補助;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企在省獎勵基礎上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省、市對高企認定獎勵的基礎上,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企每個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備案成功的省高企培育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入庫備案的國家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0.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僅享受一次);當年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產品,每件給予0.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代理我縣企業認定高企成功數達到5家及以上的中介機構給予獎勵,其中:通過重新認定高企的獎勵0.5萬元/家、通過新認定高企的獎勵1萬元/家。
2、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入庫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企業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上,按稅務部門認定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
3、加大對規模以下高企“升規”、規模以上企業“升高”的政策支持,對高企首次“升規”和規上企業首次“升高”,在高企獎勵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促進全縣高企加速成長。
(四)繁昌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助
1.對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通過縣、市相關部門審核,并上報省廳參加評審的企業,一律補助2.5萬元;對評審通過、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省、市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2.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每3個年度可享受一次。
2.?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產品,符合高新技術領域,知識產權權屬明晰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
3.鼓勵企業申報國家、省級科技項目。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省科技重大專項的單位,在省、市補助基礎上,再分別補助50萬元、20萬元。
(五)蕪湖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助
1.對于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的企業,當年給予5萬元的申報資助,申報不成功(報省為準)的企業,當年給予2.5萬元的資助,對給予過資助的申報不成功企業再次申報不成功的,不再給予申報資助。
2.在省、市、縣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的基礎上,對當年通過第一批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個企業再獎勵5萬元,通過第二批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個企業再獎勵2萬元。
(六)灣沚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助:
1.2021 年至 2023年首次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市、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資助資金全額兌現。
2.對于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的企業,在市申報資助的基礎上再給予 2 萬元的申報資助,對給予過申報資助后申報不成功再次申報仍不成功的企業,不再給予申報資助。
3.在省、市、區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的基礎上,對當年通過第一批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個企業再獎勵 5 萬元,通過第二批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個企業再獎勵2萬元(第二批才達到申報年限要求的按第一批獎勵)。
4. 獎勵代理我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成功的中介機構。全年代理我區企業認定成功數超過上年度且不少于 3 家的,獎勵1萬元 /家;全年代理我區企業認定成功數未超過上年度數或不足 3 家的,獎勵5000元/ 家。
5. 區內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遷出我區的,獲批當年遷出的,區科技局不予兌現該企業申報當年市、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資助政策區承擔部分;第二年遷出的,由區、鎮財政部門扣減該企業已獲得的市、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資助政策區承擔部分的三分之二;第三年遷出的,由區、鎮財政部門扣減該企業已獲得的市、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資助政策區承擔部分的三分之一。